全球央行动态第57期(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9日)
“央妈”、“财爸”定调明年工作
【高层言论】
编者按:本周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例会,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1.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决定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
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创业创新和就业扩大。一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推出相关推荐目录、帮助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快速进入市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建设,支持民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标准制定。二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将支小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三要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法定规划调整等导致企业受损的,建立补偿救济机制。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会议强调,要针对市场呼声和难点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在分批试点基础上,明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基本或临时存款银行账户,由核准改为备案,便利企业开业经营。同时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积极推广电子申请并实行收费优惠,大幅减少证明材料。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在今年已大幅压缩基础上,明年进一步压缩到5个月;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今年已压缩10%基础上,再压缩15%以上。三是在近年来试点和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用2年时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常态化,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由省级政府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织辖区内联合执法。抽查事项、结果全部公开,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检查处置。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新华社
图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图片来源网络)
2.2018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8年第四季度(总第83次)例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经济增长保持韧性,总供求基本平衡,增长动力加快转换,人民币汇率及市场预期总体稳定,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增强。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取得了较好成效,宏观杠杆率趋于稳定,金融风险防控成效显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国内经济金融领域的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更加错综复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会议指出,要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边际变化,增强忧患意识,加大逆周期调节的力度,提高货币政策前瞻性、灵活性和针对性。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综合施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稳健货币政策、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之间形成三角良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增强金融业发展活力和韧性。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在利率、汇率和国际收支等之间保持平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易纲主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丁学东、连维良、刘伟(财政部)、陈雨露、刘国强、宁吉喆、郭树清、、潘功胜、田国立、刘世锦、刘伟(中国人民大学)、马骏出席会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分行、西安分行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图2: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图片来源网络)
3.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18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财政工作。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作工作报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程丽华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作会议总结。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引领财政事业发展。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重大意义,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覆盖改革方案制定、部署实施、政策配套、督察落实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保障改革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探索推进财税改革,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求的财政制度日臻完善,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愈加显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将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有机结合,构建以共享税为主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加快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体系。
会议强调,2018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出新的步伐。一是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实施减税降费,保持较高支出强度,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高。四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五是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提高。六是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国际财经合作,增强发展内外联动性。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2019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大力支持制造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等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三是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立足培育发展国内市场,着力促消费、扩投资,发挥好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落实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健全区域互助和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五是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六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进一步突破重点改革任务。八是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县级财力保障力度,监督指导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各地要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九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完善国有资产和会计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十是推进国际财经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财经合作,推动多双边财经合作深入发展,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财经等领域的规则制定,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会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部门必须持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真正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各项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责任担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执行,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财政部党组成员,特邀部门代表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长,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财政部网站
图3:财政部部长刘昆
(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
【热点问题】
编者按:本周人民银行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对人民银行要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表率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对今后三年财政脱贫攻坚做出部署。
1.2018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在北京、铜川两地同时召开。会议深入总结了2018年人民银行定点扶贫工作,研究部署了2019年人民银行定点扶贫工作重点。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会议,对人民银行要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表率提出明确要求,并亲切慰问宜君县、印台区干部群众和人民银行驻铜工作组。人民银行副行长、人民银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国强主持会议。
易纲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为扶贫开发事业创造了良好金融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金融扶贫是新时期党中央扶贫开发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工程。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认真履行金融精准扶贫和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双牵头”职责,先后出台系列金融政策,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真正落地。携手中央金融单位立足地区实际、发挥行业优势,探索新时期金融定点扶贫工作路径。同时,构建人民银行大扶贫工作格局,把定点扶贫“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政策落地、金融普惠实现、信用价值彰显、风险防范有效”的金融精准扶贫“示范田”,使定点扶贫体现金融特点、彰显金融价值,展现金融担当。
易纲强调,当前脱贫攻坚任务还很艰巨,贫困地区存在的缺人才、缺技术、缺资金等“三缺”问题,是市场日益发达、竞争日益激烈的真实反映。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要跟上新时代的要求。要总结改革开放40年取得成绩的经验,回归常识,尊重规律,为帮扶区县出思路、出政策、出资源,帮助贫困地区找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道路,培育完善市场机制,主动应对市场竞争,实现真正脱贫。要坚持扶贫先扶志,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思想,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脱贫成效,实现永久脱贫。要坚持扶贫必扶智,继续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提升群众文化素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贫困地区早日摆脱贫困。
易纲指出,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极为关键的一年。人民银行全系统要把握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推动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坚持政治统领,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要求对标,精准落实扶贫任务。要发挥自身优势,展现脱贫攻坚的央行担当,做定点扶贫的力行者、金融精准扶贫的先行者、金融单位定点扶贫的示范者。要立足高质量脱贫,有效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处理好履行社会责任与防控风险关系。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扶贫队伍。要做好脱贫巩固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把帮扶地区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人民银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南京分行、铜川市和宜君县、印台区的有关负责同志,铜川市中心支行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2018年12月29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化细化财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对今后三年财政脱贫攻坚做出部署。这是财政部继制定《指导意见》重要政策措施部内分工方案、出台《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后,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又一有力举措。
《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投入保障、精准扶持措施、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实化细化了17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和政策举措,对财政部内各单位、驻各地专员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提出明确要求。
总体要求方面。强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财政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特别是要严格坚守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强化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通过优化支出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真正把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防止扶贫项目内容泛化。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合理把握政策标准,减少简单发钱发物,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避免“过度保障”“福利陷阱”和助长“等靠要”思想。
投入保障方面。强调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保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要充分考虑脱贫攻坚因素,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资支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重点支持“三区三州”以及其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时修订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取消限制整合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干扰、抵制、限制贫困县整合的行为。同时,规范扶贫领域融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的查处问责力度,对借扶贫名义变相举债搞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精准扶持措施方面。强调支持通过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培训就业、生态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多种举措,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支持深入推进教育脱贫攻坚,严格坚守保障义务教育的标准,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通过落实低保、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危房改造、居民医保、医疗救助、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着力支持解决特殊贫困问题。集中力量改善贫困地区交通、水利设施、农田生产条件、生态建设等。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各级财政全面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将支持脱贫攻坚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要义,杜绝脱贫攻坚中的平均主义、“大水漫灌”,坚持从严管理扶贫资金,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
为确保上述政策要求和政策措施落实,《实施方案》要求财政部内各单位、驻各地专员办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属于制度建设的,限期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属于投入保障的,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分年落实,并尽可能提前通知地方;属于项目、行动、工程和政策实施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属于原则要求的,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对各级财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发挥有力推动作用。
——来源:财政部网站
3.2018年12月29日消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有关要求,为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等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等。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要求地方结合预决算公开工作,随同预算、调整预算、决算一并公开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债券发行、安排使用及还本付息等信息。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并细化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发行信息、存续期及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内容。其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应当公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财政、债务、债券以及项目等信息,特别强调发行专项债券应当严格披露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等相关项目信息;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应当公开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以及可能影响债券偿付等的重大事项等。此外,《办法》还要求各地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结果等。三是强化监督机制。明确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范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履行日常监督职能。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将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阳光化”,更好地发挥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作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键数据】
编者按:本周发改委主任何立峰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纲要》提出的25项主要指标总体进展顺利,2项指标提前完成,19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总体上看,《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1.2018年12月24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显示,《纲要》发布两年多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总体上看,《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纲要》提出的25项主要指标总体进展顺利,2项指标提前完成,19项指标达到预期进度。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前两年GDP分别增长6.7%和6.9%,今年前三季度增长6.7%;201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10万元/人,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8.52%和42.35%。
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2017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今年上半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6件,互联网普及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前两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3%和7.3%,城镇新增就业超过2600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超过2500万人,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1200万套。
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前两年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13.2%,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8.5%和11.4%,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累计下降15.8%,森林蓄积量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4项指标滞后于时序进度,分别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两项预期性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
——来源:经济日报
2.2018年12月28日消息,一组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9.1%。业内人士表示,在规模持续扩大的基础上,我国消费市场已进入需求多元发展、结构不断升级的新阶段。
“2018年,面对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稳中有进态势。”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说。
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今年1至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达34.5万亿元,业内人士预计全年将突破38万亿元。
消费升级势头不减。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5%,比去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达50.2%,提升0.5个百分点,首次突破50%。
消费模式不断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绿色、共享、智慧等新兴消费模式蓬勃发展。今年1至11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5.4%,占社零总额比重达18.2%。
消费贡献显著增强。今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78%,比去年同期提高13.5个百分点,有望连续五年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
前瞻明年消费市场,王斌表示,尽管受到一些不利因素影响,消费增长承受一定压力,但消费市场发展仍具备许多有利条件,稳健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势头没有改变。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称,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优化商品和服务消费供给、提升城乡社区消费的便利性、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着手,促进我国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消费者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新华社
3.2018年12月27日,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47413.5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比重超过30%创新高。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7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前11个月,服务进出口总额中,出口15802.9亿元,增长14.7%;进口31610.6亿元,增长10%。11月当月,服务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增速分别达到14.9%、18.6%和12.9%。
据介绍,前11个月,服务出口增速快于进口增速4.7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3.3%,比上年同期提升0.9个百分点。
高峰说,服务进出口的较快增长,表明我国服务经济稳中向好,服务贸易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中国服务”国家品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带动了我国服务出口能力明显增强。
前11个月还呈现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均衡发展的特点。商务部数据显示,1-11月,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7777.1亿元,增长26.2%;进口7357.1亿元,增长15.6%。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的出口和进口增速明显。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高端服务进出口也成为亮点。前11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2464.9亿元,增长20.9%。高峰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表明我国对高端生产性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也表明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升。
——来源:新华社
【政策取向】
编者按:本周金融委办公室研究了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有关问题。银保监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1.2018年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2.2018年12月29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异地非持牌经营情形,给银行内部管理与金融监管带来一定困难与挑战。2017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号),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网点”作为市场乱象的相关表现形式进行整治。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持续将“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纳入违法违规范畴进行整治。当前,银行业异地无序展业问题已得到初步遏制,但整治过程中也存在各地区做法不一、监管标准不同等问题,亟需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监管标准。
(2)《指导意见》制定的原则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坚守定位、风险为本、分类施策及新老划断”的原则对异地非持牌机构进行稳妥有序的清理规范。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回归本源,坚守市场定位,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避免盲目扩张。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异地机构的管理,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三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异地非持牌机构分为经营性机构与非经营性机构,分别提出针对性规范要求。四是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机构差异,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规范不搞“一刀切”,给予充分的过渡期,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有计划、分步骤整改。
(3)《指导意见》主要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是否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指导意见》将异地非持牌机构划分为异地经营性非持牌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性机构”)与异地非经营性非持牌机构(以下简称“非经营性机构”),并根据风险外溢程度与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分别提出规范要求。
对于经营性机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59号)相关要求,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符合持牌要求的,按照行政许可程序申领专营机构或专营机构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对不符合持牌要求的,将其并入当地分支行管理或予以撤销。在坚守定位、风险为本的原则下,《指导意见》规定除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当地无分支机构的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对于境内非经营性机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至少提前2个月向法人监管机构及拟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所在地监管机构报告,并定期向法人监管机构报告境内非经营性机构相关情况。除对部分特殊情况豁免外,不得在境内无分支机构的地区设立非经营性机构,不得在异地集中设立多个非经营性机构。严禁以非经营性机构之名,实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4)《指导意见》对监管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指导意见》强调银行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必须持有金融许可证。异地非持牌机构清理规范后,对于异地持牌机构,《指导意见》重申所在地监管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法人监管机构在法人监管整体框架内对其依法监管。对于非经营性机构,明确法人监管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同时赋予所在地监管机构监管约谈、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通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权力。
(5)《指导意见》的过渡期是如何安排的?
答:《指导意见》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并对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整改安排了一年的过渡期。对于一年内完成整改确有困难的,经法人监管机构同意,整改时限可适当后延。一是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在过渡期内有计划整改,新设异地机构严格履行行政审批程序或报告义务。二是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经营主体在过渡期内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主体管理责任。三是明确银保监会相关机构监管部门应当做好统筹指导,并要求加强条线的信息共享与监管联动,做好过渡期的风险防范。四是明确过渡期内的监管职责,法人监管机构在法人监管框架内承担主体监管责任,所在地监管机构承担属地监管责任。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2018年12月24日到12月29日,人民银行进行了多笔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具体表1所示。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
表1:本周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明细
(来源:本公众号整理)
(整理: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