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金融街论坛-MF金融职业人讲坛”第55期在沙河校区西区101教室成功举办。中金公司党委书记杨新平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投资者教育与服务部主任的谈志琦主任带来了主题为“投资者适当性与投资者保护”的讲座,学院党委书记葛仁霞、副书记王辉、研究生辅导员刘勇及2017级硕士研究生189人参加讲座。讲座由学院党委书记葛仁霞老师主持。
今年7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杨总由此引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概念,接着分别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和境外成熟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设计。
讲座开始,杨总首先阐述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概念、产生和意义。杨总强调,投资者适应性(suitability)简单来说就是“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概念产生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是某些金融机构将复杂金融产品推荐、销售给普通投资者,造成普通投资者的重大损失。而当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活跃,更多的经营机构推出越来越复杂的金融产品。在这些背景下,吸取国内外适当性制度的经验教训,建立全行业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保护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说来,杨总指出,金融机构在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时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经营机构应当了解投资者(know your client):经营机构要将投资者细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者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必要时可以相互转化。其次,经营机构应当了解其产品(know your product):经营机构要对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同时必须对产品的风险等级予以充分披露。第三,经营机构必须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对具体措施建立督促问责的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讲座现场
随后,杨总总结了境外成熟市场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几种共同做法。杨总强调,成熟的境外市场大多建立了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原则和相似的管理措施。具体来看,首先,各主要发达市场都要求证券经纪机构了解投资者(KYC),并对投资者的划分也具有高度相似性;其次,各成熟市场也都要求证券机构了解其产品(KYP),对其产品进行明确的风险评估和充足的信息披露,并将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最后,境外成熟市场都在强化对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精细的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机构认真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讲座第二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谈志琦主任围绕“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现状”进行讲述。谈志琦主任以证券业市场结构为出发点,使同学们了解到了证券行业日新月异的变化,并为同学们未来从业提出了宝贵的建议。谈主任指出,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其中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都发展十分迅猛。接着,谈主任分别从资产规模、业务发展和地域分布等方面介绍了证券市场的三类主要经营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证券市场评级机构。最后,谈主任从高校学生职业规划实际出发,建议同学们在进入证券行业之前一定要通过证券业协会主办的从业资格考试。
本次讲座结合境内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经验,深入介绍了适当性管理的内涵和制度设计,为同学们带来了业内最前沿的资讯,让同学们对证券行业有了具体而形象的认识。同学们通过这场讲座,领略到了业内专家的风采,也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为自身的职业规划提供了更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