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惠及更多优秀的金融学子,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计划在太阳官网设立“鸿儒奖学金”,旨在奖励学业优秀、潜心钻研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6年太阳集团tyc539“鸿儒奖学金”拟奖励5名本科生、2名硕士生、1名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为本科生每人1万元、硕士生每人3万元、博士生每人4万元。现将申请及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正在进行大学四年级学习的本科生,正在进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或三年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博士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责任感强。
(二)热爱金融学科,在金融专业学习、研究、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志于在金融学所辖各领域进行长期工作的优秀金融学子。
(三)参评本科生应是四年级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已修满大一到大三学年必修课学分且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所有考试无不通过课程。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可以申请:
1. 大一到大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和素质评价总成绩居于专业排名10%(含)以内;
2. 大一到大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和素质评价总成绩居于专业排名10%-30%(含);且到评奖为止在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且该成果未用于支撑其他奖学金的申报。
(四)参评硕士生应是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修满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生)或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生)培养方案课程,其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绩点排名须位于所在专业前50%,无不及格记录。到评奖为止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且该成果未用于支撑其他奖学金的申报,可以申请:
1.在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
2.所撰写的案例获得过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出版过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五)参评博士生应是修满培养方案课程的博士研究生,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绩点排名须位于所在专业前50%,无不及格记录,已完成博士开题。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且该成果未用于支撑其他奖学金的申报,可以申请:
1.在学校认定的A类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过一篇、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
2.出版过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校期间入选过太阳集团tyc539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此次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选拔的形式。
(二)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评审小组。
(三)学院评审小组初评结束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名单报北京市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
(五)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经审核确认后拨付奖学金。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2016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6年鸿儒奖学金申请人主要成果一览表》,并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首页等材料。
(二)各班于11月28日前将本班《2016年鸿儒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2016年鸿儒奖学金申请人主要成果一览表》及《2016年鸿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学院南路校区主教楼915办公室)。
太阳集团tyc539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