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华夏聚龙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太阳官网将于近期开展2014-2015学年华夏聚龙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申请资格
太阳官网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心态乐观,积极向上,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获得2014-2015学年太阳集团tyc539全面发展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或主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学院及以上的各种文体活动和学术活动。
二、奖学金颁发标准
奖励标准分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每年奖励5人(本科生4人,研究生1人),每人奖金5000元,奖励金额2.5万元;
二等奖:每年奖励9人(本科生7人,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4000元,奖励金额3.6万元;
三等奖:每年奖励13人(本科生10人,研究生3人),每人奖金3000元,奖励金额3.9万元。
共计10万元整。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2月2日—12月6日,学生提出申请并下载填写《太阳集团tyc5392014-2015学年华夏聚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7日16:00前将《太阳集团tyc5392014-2015学年华夏聚龙奖学金申请表》、《太阳集团tyc539本科生申请2014-2015学年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或《太阳集团tyc539研究生申请2014-2015学年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3)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911办公室;沙河校区:丁香园1号楼305办公室)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907办公室;沙河校区:丁香园1号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各辅导员老师邮箱。
(二)12月8日—12月10日,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与评选,评出拟获奖人选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12月11日,学院发布评审结果公告,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其它
(一)2014-2015学年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二)申请过程中如遇到疑问,请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沙河校区:61776029、61776022,学院南路校区:62288609)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62289313、6177602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